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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时间:2024-03-3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爱情姻缘

青岛市的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如下:1.具备购房资格:申请人必须符合购房资格,即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没有房产或房产被拆迁。

青岛市的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如下:

1. 具备购房资格:申请人必须符合购房资格,即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没有房产或房产被拆迁。

2. 在青岛市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时间:申请人须在青岛市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3年以上。

3. 家庭人口要求:家庭人口应有固定居住证明,夫妻双方需共同办理提取手续。

4. 自住期限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大修自住住房的,自住期限应满5年以上。

5. 大修自住住房要求:所购住房应为自住住房,不能用于投资或出租。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提取流程和条件可能会因地区政策和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以获取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