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的翻建和建造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1.翻建公积金提取条件:-翻建范围必须是新房的旧房,且房屋使用年限满5年及以上。-提取人必须是房屋的产权人或购房人,并且已经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年。-建造的自住住房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居住建筑面积限制和相关建设规范要求。以上是青岛市翻建和建造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一般条件,具体的申请流程和额度可根据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了解和办理。

青岛市的翻建和建造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1. 翻建公积金提取条件:
- 翻建范围必须是新房的旧房,且房屋使用年限满5年及以上。
- 提取人必须是房屋的产权人,并且已经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年。
- 翻建后的新房必须达到符合相关建设规范和要求,且面积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居住建筑面积限制。
2. 建造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 建造自住住房必须是首次购房,并且房屋使用权证上注明了购房人及其亲属姓名。
- 提取人必须是房屋的产权人或购房人,并且已经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年。
- 建造的自住住房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居住建筑面积限制和相关建设规范要求。
以上是青岛市翻建和建造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一般条件,具体的申请流程和额度可根据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了解和办理。
